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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与美国肥咖条款有不同之处

今年开始中国台湾CRS(共同申报准则)规范上路,并将自明(2020)年正式与日本、澳洲交换金融账户共同查税,安侯法律事务所所长卓家立指出,CRS与过去肥咖条款存在二大相异处,第一点在于必须公开税务居民身份,第二点在于免申报门槛不同。

安侯法律事务所昨(19)日举办年度法令解析研讨会,分享2020年最新的法令展望,卓家立表示,明年开始中国台湾、日本、澳洲政府及银行业者即将展开CRS信息交换,互相交换彼此税务居民的银行帐户数据。

中国台湾已于今年开始实施「金融机构执行共同申报及尽职审查作业办法」,也就是CRS规范。卓家立表示,明年的新进度,与过去美国肥咖条款(FATCA)上路时类似,让银行业者们战战兢兢,当时就有许多业者不慎发生申报格式错误等问题,不过其实都是小问题,并不影响国际共同行动的美意。

卓家立表示,CRS申报与肥咖申报有二个最大的相异处,第一点在于税务居民的身份,过去美国只要求银行业者通报适用肥咖条款的美国籍账户,就像「是非题」;但CRS申报却是「申论题」,即便中国台湾只和日本及澳洲交换信息,仍必须填写税务居民身份,因此帐户信息更难逃法网。

第二项相异点在于免申报门槛,卓家立表示,过去肥咖条款规范对象,仅限于存款超过5万美元(约新台币150.82万元)以上的金融账户,才需要提供给美方,但是CRS账户交换并没有设定这项门坎,只有高资产个人账户会于明年优先申报、低资产个人账户较晚于2021年申报的差异。

财部国际财政司表示,凡是2019年1月1日以后开立的金融账户,不论企业及个人,都必须参与CRS申报;至于2018年12月31日以前就成立的旧帐户,存款超过100万元的个人账户,金融机构会在今年之内完成税籍、地址、电话、居住国信息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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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布时间:2020-05-29 15:27:01
  2. 本文类别:CRS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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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标签: CRS美国肥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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