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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全球实施,富人隐藏海外财产难度加大

一直以来,一些有钱人透过境外金融机构持有和管理资产,将财富隐藏在境外,从而达到避税目的。为了维护本地税收权益,各地政府联合起来,相互披露对方国家(地区)公民在自己国家(地区)的经济财产资讯,以避免偷漏税。

中国已经依据《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第29条之规定,将《公约》效力正式扩大于香港和澳门两地。内地与香港实施税务事宜自动交换财务帐户资料的安排,已于9月6日生效。并将在9月底进行首次自动交换资料,此后财务机构须每年一次把客户的财务帐户、结余、所得利息等资料呈交税局,税局会按已签订双边协议,将资料移交内地税局。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亦将同多个国家(地区)税务主管部门首次交换金融帐户涉税资讯。这意味着,中国居民在海外的金融资产配置情况,将会被税务部门掌握,逃税的行为随时会浮出水面。

据了解,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与了CRS。第一批以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等欧盟国家为代表,承诺于2017年9月开展第一次帐户资讯交换,第二批包括中国、中国香港地区、中国澳门地区等。刚刚通过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也增加一系列个人反避税条款。

港府发言人表示,香港早前已根据类似的双边主管当局协议,或《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下的多边主管当局协议,与其他49个税务管辖区,启动自动交换资料关系。

不过CRS本身对于香港居民影响并不大,丰盛金融资产管理董事黄国英表示,因为香港本身的税就比较低,香港居民没有必要向国外去避税。

有助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不少人很重视私隐,或者会担心交换资料会侵犯私隐,但协议已列明相关规定保障市民私隐。再者,交换资料目的是打击逃税、洗黑钱等金融犯罪,透过与各地交换财务资料,联手打击环球逃税,更有助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香港按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所订定的CRS实施自动交换资料,只是履行责任,并非只与内地自动交换资料,与「被内地当局监控」的说法完全扯不上关系。

有分析称,过往不少内地居民在境外有三种热门的投资方式,分别是:到香港买保险产品、到澳洲、新西兰开设银行帐户投资,以及在「避税天堂」设立信托或开设空壳公司。

对第一种投资方式而言,在香港购买寿险产品一直以来都是免税的,内地税务机关日后会否征税?什么时候征税?按什么税率征税?目前仍还很难说,但这对高净值人群来说,却可能是「定时炸弹」。

对于第二种投资方式,早在数月前澳洲、新西兰各大商业银行就已冻结了数千个帐户,并要求确认开户人是否属于外国纳税人,此事当时已令不少富豪心慌。

内地富人逃税机会大减

黄国英表示,举一个简单例子,以前一个内地人如果直接在香港开户买卖港股,其实其所得是要向内地当局交税的,但是税务机关此前没有路径取得这类交易资讯,也就无法征管。CRS实施之后,这个就自然成为的征税资料了。对那些仍然因为各种原因,属于中国内地税收居民,但拥有大量海外资产的人,历来的资产和未来的收入都可能成为税务机关征收的对象。

香港浸会大学财务及决策系副教授麦萃才表示,CRS举措主要是为了防止税务的流失,这样一来逃税的机会就大大减少了。

「目前已有超过100个国家(地区)签署了《金融帐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其中包括被视为避税天堂的英属处女岛、开曼、百慕达、巴哈马群岛、库克群岛及马绍尔群岛,以及新加坡、加拿大、澳洲、新西兰等热门移民国家。」麦萃才表示:「因此,诉诸于信息差等方式避税已经行不通。」

那么,会不会有内地富人为了避税,把资产转到尚未承诺实施CRS的国家(地区),如美国、柬埔寨等?据悉,目前CRS已覆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而且今后还会有更多国家和地区加入。作出投资决定时,税只是其中一个要考量因素,更重要的是要考量资产收益和安全,把钱转到目前尚未承诺实施CRS国家,在全球征税时代的今天似乎并不明智。

另一方面,美国虽然没有参与CRS,但美国有类似CRS的美国《海外帐户纳税法案》(FATCA)(俗称肥咖法案), 主要目的就是防范美国公民和居民滥用海外「避税天堂」税收优惠政策,转移财富进行避税。为了最大限度落实这项政策,美国财政部先后与近百个国家签署实施《海外帐户纳税法案》的相关协议,这也驱使OECD联合100多个国家推行CRS,共同防范本国居民利用不同国家税率高低差别,将财富流向税率更低的海外国家避税。

美国版CRS近年已实施

2014年6月中美两国已就该法案在中国的实施达成初步协议。不过,到目前两国仍未正式签署政府间协议(IGA),FATCA还没有正式在中国落地,但中美两国金融资讯互换无疑已经提上了日程。

同时,美国拥有严格的资产来源申报与缴税规定,贸然将海外财富转向美国,除了招致美国相关部门的反洗钱调查,还容易面临远高于中国的缴税负担。

也有学者认为,个人税务信息作为个人信用信息的一部分,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如果被发现有违规行为,当事人可能需要交罚款,其违规行为被记录在案,恐对其以后的出行、贷款等造成影响。

鉴于CRS要求金融帐户信息要交换,香港许多银行为了规避风险,都加强了对非居民帐户的管理,并对已存款帐户进行详细审查,预计未来在香港银行开户的要求将更为严格。事实上,香港许多银行近期将会采取更为频繁的抽查行动,对于其认为有风险或不合规的离岸帐户进行及时清理,以配合信息交换的顺利进行。

CRS全球实施

CRS全球实施

港澳居民在内地住满183日要纳税

国际税务专家、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永青指出,早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引入了税务居民概念。根据《修正案》,任何人只要在纳税年度内在内地居住满183日,其在全球任何一个地区的收入所得,包括在境外存款利息、股息及出租出售物业等收入,均需要在内地缴纳个人所得税。该项法案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有更多的人将可能被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在中国负有纳税义务。

根据《修正案》,年收入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人士需缴税5%、超过50万元应缴税率增至35%,年收入达96万元或以上的税率达45%。此外,个人获得的利息、股息、房屋放租所得租金,以及偶然所得,需缴纳20%税款。目前,香港与内地有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根据安排,在香港已缴纳的税收,在计算内地课税时可获抵免。

港澳同胞有5年宽限期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日前表示,《修正案》特别提到港澳同胞有5年宽限期,即最快在《修正案》通过后第六年,也就是2024年后才须就境外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两地可透过已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解决税务负担加重问题。若证明住处以香港为主,境外收入有机会毋须在内地缴税;但如果在港没有物业、在内地居住数年后置业的港人,或是在港有物业收租、退休后到内地居住的长者,可能仍须就境外收入在内地缴税。

香港税务学会理事王锐强早前表示,对于经常往返内地或经常居住在内地的港人,或会减少在内地生活的时间以避免交税。他指,港府应该与内地部门商讨有关双重征税安排,以减轻港人在内地的税负压力。

内地人买香港保单或进一步降温

内地与香港日前实施共同申报准则(CRS),有本港保险业界担心,可能会打击内地富人到到香港买寿险的意欲,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近期与实施CRS的国家或地区税务机关,首度进行金融帐户涉税信息交换,中国公民藏身海外的资产透明度大增。2019年元旦更将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加入反避税条款,加大力度海外查税。

过往有一些内地人喜欢到香港购买大额寿险产品,例如一笔缴付购买年金或万用寿险,主要用来投资及保障自己,鉴于上述新政推出,中国人到海外买保险已渐渐降温。

据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数据,2017年内地访客新造保单保费,较2016年下跌30.1%。市场分析,对CRS实施的预期,乃此数据下跌的主因之一。不过,这样的变化,也会推动内地保险业、财富管理业的发展。

非金融资产尚能隐藏财富

由于CRS签署国家和地区之间交换资讯,只包含金融资产,所以未来可能会有更多高净值人士,提高他们在非金融资产方面的配置,这些则包括房地产、珠宝等贵重品、字画古董和名表等。

同时内地一些移民中介公司仍标榜可协助客户避税,方法是移民去没有参加CRS的国家,并在当地取得护照,比如危地马拉。业者赌上审核过程可能有漏洞,认为金融机构无法判断申请者是不是住在中国、或仍为中国的税收居民,「基本上还是看护照」。

丰盛金融资产管理董事黄国英表示,除去现在已经参加CRS的国家和地区,尚未加入的多数为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多数经济不发达、政治不稳定,将资产配置到这些国家没有价值的,投资前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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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布时间:2020-05-29 14:32:56
  2. 本文类别:CRS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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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标签: CRS实施富人海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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