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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让21兆美元隐密资产曝光

经过一年多准备工作后,2018年9月起,中国首次启动交换非居民金融帐户涉税资讯(CRS)以打击跨境逃避税,日前已有澳洲、新西兰等地区数千个华人帐户被封,超过21兆美元隐密资产曝光。

作为一个新事物,到目前为止,全球尚未有任何国家具有CRS涉税信息交换的完整实操经验。对于高净值人群来说,CRS一度被理解成劫富济贫的税收政策,并造成高净值人群的“恐慌”。

根据《中国经营报》记者最新了解到的消息,CRS交换来的信息主要用来核查纳税人是否依法履行了纳税义务,并不是交换回来信息就直接征税。税务机关需要根据这些信息依法判定纳税人是否需要征税,以及按照什么标准,征收多少税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9月份中国首次开展CRS自动交换工作,具体的实施进度要依据OECD(经合组织)政策和税务总局的要求进行。”一位国际税务人员解释。

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与了CRS,第一批以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等欧盟国家为代表,承诺于2017年9月开展第一次账户信息交换,第二批包括中国、中国香港地区、中国澳门地区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国的个人税务居民分为两类情形:一类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但不包括虽具有中国国籍,却并未在中国大陆定居,而是侨居海外的华侨和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同胞。其中,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另一类是在中国境内居住,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天,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天的外国人、海外侨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如果A先生同时拥有美国、台湾双重国籍,又到中国大陆居住超过183天,基本上A先生旗下资产不将只是被美国的“肥咖”“肥爸”法案管制,同时也会被中国的CRS管制,任何资产都将变得透明化。

反观,B先生是美国的税务居民,虽然他在香港也有帐户,但香港不会自动上交银行帐户资讯,因为美国没有参与CRS。

上述国际税务人员表示,这两类税务居民在中国的金融账户信息不会被交换至其他CRS参与国或地区,但是其在境外的金融账户信息需要交换给中国税务当局。

澳洲会计师公会大中华区分会理事及大中华区税务委员会副主席刘明扬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CRS的实施意味着中国可能对非居民金融账户展开摸底调查。今年9月进行的第一次信息交换,中国个人或机构的海外账户信息将被呈报至中国税务机关。

2018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第一次交换信息。2018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据我们了解,中国税务机关可能会重点针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等开展税务稽查,因此该类金融账户的尽职调查也将被重点关注。”刘明扬坦言。

他分析,中国CRS实施的同时需要金融机构的积极配合,这一要求强化了税务机关对资料收集及申报规定的责任。“建立信息自动交换的法治规范,是中国配合全球维护税制完整不可回避的趋势”。

不过,对于CRS目前全球范围内仍没有成熟的案例可供参考,国与国之间的信息交换也存在诸多变数,这给中国CRS的实施提出更多挑战。

据悉,CRS是国际社会为了打破信息不对称而使用的征管协作工具,并非新的征税法律。它是对过去税务机关征管手段不足的补充,使得税务机关能够有效获取海外信息,以实现纳税遵从和维护权益。

在此背景下,中国CRS的实施,对于高净值人群来说,税务筹划的作用尤为重要。

刘明扬建议,鉴于高净值人群资产种类的多样性、投资范围的广泛性、经营手段的灵活性等特点,高净值人群需要咨询专业人士,以确定其税收居民身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谨慎合理安排涉税事宜。“当然,只要纳税人依法诚信进行申报,则无须担心因信息交换而增加税收负担。”刘明扬表示。

尽职调查的目标账户包括存款账户、托管账户、投资机构的股权权益或债权权益以及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年金合同。这些账户不论金额大小,都需要通过尽职调查识别账户持有人是否为非居民。

多位受访的金融律师认为,100万美元以上的高资产人士是这次全球资产透明化进程的主要攻克对象。虽然CRS并没有把低资产人士排除在外,但交换账户信息会产生海量数据,即便有些低资产人士不愿意资产被“透明化”,但从实践角度来说影响并不大。

如果要按受CRS影响程度分类,影响度从大到小排序大致如下:

1、海外持有非法所得;

2、海外持有合法所得但未完税;

3、海外拥有合法所得已完税但属隐匿或被追索资产;

4、海外持有合法所得已完税(以上均为金融资产)。

在全球各金融机构在积极展开尽职调查的同时,各种规避“良策”也层出不穷,高资产人士也在忙碌着重新规划各自的资产。目前规避CRS方法总结为两个层次:一是通过各种方式直接规避信息不被披露和交换;二是通过合法方式来规避信息被交换后所产生的法律和税务风险。做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六类:

1、降低账户余额,延缓账户被调查,以争取更多时间做进一步筹划;

2、将金融资产转移至非CRS执行国;

3、将大部分金融资产转化成固定资产如房产、贵金属及艺术品;

4、身份规划即通过居住时间或第二国籍安排税务居民身份;

5、通过个人身份法人化解决账户持有关系;

6、继续通过保险、年金计划等金融工具重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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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布时间:2020-05-29 15:21:00
  2. 本文类别:CRS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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