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在中国的实施时间表
2014年9月,中国承诺将实施CRS,首次对外交换信息的时间为2018年9月。
2015年7月,人大批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为实施CRS奠定了多边法律基础。
2015年12月,签署《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
2016年10月,《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017年5月9日,《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2017年7月1日,金融机构开始对新开立的个人和机构账户开展尽职调查。
2017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的尽职调查。
2018年5月31日前,金融机构报送信息。
2018年9月,国税总局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第一次交换信息。
2018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